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国际学院参照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表中公共课标准进行计算: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为324学时/年。超工作量计算采用年度总工作量减去额定工作量的办法。助教教学工作量定额减少30%。(226.8学时/年)
2、本年度上课周数及课时计算:
2017-2018-2
语言生:18周
HSK课程:12周
大一全英文(本科):18周
硕士研究生研一学生,全英文授课的公共课:18周
2018-2019-1
语言生:18周
HSK课程:12周
大一全英文(本科)从第六周开始上课(10月8日):13周
大二全英文(本科):18周
硕士研究生研一学生,全英文授课的公共课:18周
3、教学工作量折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1)计算公式
课堂教学工作量=周学时×实际授课周数×修正系数K
K=K1×K2×K3
(2)修正系数K值如下:
类别 | 项目 | K值 | 备注 |
授课对象(K1) | 语言生 | 1.0 | 研究生课程K值如果超过1.5,则按最高值计算,不再相乘。 |
本科生 | 1.0 | ||
硕士研究生 | 1.5 | ||
每班授课人数(K2) | ≤40人 | 1.0 | |
40人以上 | 每增加一人系数增加0.01,最高为0.6 | ||
课型(K3) | 全英文班语言课 | 1.0 | |
全英文班专业课 | 2-3 | 重复课2 |
2)指导学习竞赛、开展教学活动工作量
由学院组织或经学院同意,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习竞赛,根据实际指导人时数和指导效果,参照教学工作量标准从优计算。
3)担任学院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增加20学时工作量。
4)开设讲座的工作量
教师为全日制学生开设文化素质教育讲座,按照1:3计算教学工作量。
5)监考一场计2学时,每出一份试卷计2学时,每阅卷20份计1学时。
6)对于标准未涵盖的发放,需各口汇总,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