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国际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国际学院发〔2017〕10号)

时间:2017-10-13浏览:1585设置


各办公室、各教研室:

《国际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国际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国际学院办公用品的审批、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耗材、卫生洁具、办公用文具、文化体验用品、接待用品等。

二、学院综合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院办)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采购人员和保管发放人员分离制度,采购人员购进的用品,交保管人员验收无误签字后保管。

三、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购前审批、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四、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在固定商家挂账购买,要实报实销。

五、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各办公室、教研室填报《国际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见附件1),院办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经院办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办理。

(二)一次性开支500—5000元(含5000元)的,由院办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三)一次性开支在5000-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由院办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指定2人以上办理。

(四)购买结束后,由购买人负责入库报销。

(五)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以及属于学校控购物品的采购,报由校相关部门按学校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

六、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二)凭领用单领用物品,领用单须经院办主任审批签字同意;

(三)保管员凭院办主任审批签字同意的领用单发放物品,领用单留存备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四)保管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向院办主任汇报,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保障供给。

七、分管财务领导随时组织院办主任对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八、在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于账物不符,记录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保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国际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