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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

时间:2023-03-22浏览:788设置

抓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教学秩序的核心。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教师的相互听课制度,特制定如下规章,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1、院领导听课: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次,对象为全院所有授课教师的课程。主要检查任内容为:任课教师是否遵守教学进度表,备课是否充分,课堂教学有无教案、授课态度是否认真、是否布置和批改作业、有无辅导答疑等情况。

2、系、部、教研室主任听课:每学年不少于 12 次,对象为系、部、教研室所辖教师的课程。主要检查任内容为:任课教师是否遵守教学进度表,备课是否充分,课堂教学有无教案、授课态度是否认真、是否布置和批改作业、有无辅导答疑等情况。

3、教师互听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8 次。通过听课,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应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方法和内容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骨干教师、主讲教师之间也应相互听课,彼此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青年教师应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自己所教课程有关的任何教师的课程作为听课对象,尽快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授课水平。

5、听课人员应就听课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及时与被听课人进行交流或传达相关信息。听课后请认真填写课堂质量教学反馈表,反馈表需由听课教师从国际学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完成,纸质版签字后与电子稿一并于学期结束前交教学秘书存档。领导、教师听课情况将作为学年岗位考核和评选优秀教学质量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课堂教学质量反馈表.docx

                                                                                              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