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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时间:2017-02-21浏览:783设置

法学

培养目标:法学是应用性很强的社会学科。本专业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创新、国际化”的培养理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实务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和素养,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开阔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使其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或部门从事法律职业或相关工作。

师资与学科: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16年初,发端于1996年原法政学院设立的法学专业。截止2016年5月25日,学院有专业教师3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9人,博士学历教师19人,具有海外著名法学院研修经历12人,硕士生导师18人。

学院开设法学本科专业,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点,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生。通过学位点动态调整,法学院已经获得一级学科法学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增列资格,有望尽快获准招生。目前,法学院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共482人。

法学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现拥有苏北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基地、淮海个案正义研究中心等数个省级和校级科研平台,确立了“立足苏北,重点辐射江苏省和淮海经济区,面向全国,接轨国际”的发展战略。

办学特色:近年来,我校法学专业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实施了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在继续狠抓法学基础知识培养的同时,强调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教育,培养其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培养模式上,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教学研究中心、模拟法庭等为平台,开展了内容充实、特色鲜明的法律实践教学活动,实现了教学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独树一帜的“U+”法律援助实践教学模式:法学专业以与法律实务部门的战略合作协议和我校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础,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U+”法律援助实践教学模式,即以江苏师范大学(University)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通过与法院、检察院、社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机构合作,建立法律援助站、实践教学基地、法律硕士培养联合工作站,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实践资源和机会。自2011年以来,我校法律援助志愿者共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许多案件先后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教育报》、《江苏法制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法院网等媒体报道。很多案件在锻炼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其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同时,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利,促进了法治进步。如我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援助的孙某诉某市地税局征收契税滞纳金案,促使被告双倍退还征收的滞纳金,法院向被告发出改变执法方式的司法建议,被告不再征收契税滞纳金。2013年5月26日《人民法院报》详细报道了该案。2014年12月,我校法科学生提供援助的8件案件,被收录进《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选编》,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的第一个案件就是我校学生代理的案件。该书使我校法学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5年2月13日,《新华日报》报道了我校通过法律援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典型经验。自2013年起,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始资助我校法学专业。

规范精致的法律诊所实训教学模式:2010年5月,我校成立了法律诊所教学研究中心,2011年开始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目前,我校法律诊所中心已经开设了劳动法律诊所、行政诉讼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等专业诊所课程。2013年7月,我校法律诊所中心获得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基金资助。

不断推进的国际化办学模式:我校始终重视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我校鼓励教师出国研修访学,与美国天普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的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支持学生出国留国,同时,聘请外籍教师定期来校授课。在课程设置上,我校法学专业已经开设了六门双语课程,计划共开设十门双语课程。2010年10月,我校法学专业获得荷兰大使馆52.6万元经费资助。

成绩与就业:通过不断努力,我校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已经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竞争力得到了极大提升。近年来,我校法学专业毕业生考取的公务员总数与质量,在全校位居前列。近三年,法学专业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平均25%,考取公务员的比例达到平均22%,司法考试通过率平均为50%以上(以本届全体学生总数为基数。另,全国通过率平均为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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