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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及教师请假管理规定

时间:2019-04-02浏览:1354设置

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及教师请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整课程与调整教学任务  

1、教师应按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学时数、上课时间和地点授课。

2、临时调整课程是指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临时停课、调课、换教室、代课等。调整教学任务是指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在课表上或一段时间(两周以上,不含两周)变更任课教师、调整学时分配、拆并班级、上课起止周次等。

3、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对所讲授课程如有特殊要求(如采用多媒体教学、授课人数等),应在正式开课前向学院说明,以供教务人员安排课表时参考。

4、教学任务确定后,学院如有原因需要调整教学任务时,应由学院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教学任务。

5、课表排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教学任务。

6、教师如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课程,必须提前办理调整手续,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并报教务秘书备案后,方可调课。课程调整后,教务秘书负责通知到学生。

二、教师请假 

1、教师及从事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师因病或出差,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2、教师因病或出差两周以上(不含两周)不能上课,学院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按照调整教学任务办理审批手续。如确无适当人员可代课,请假教师应按照调整教学任务办理停课手续。

3、教师请假应由教师本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办理课程调整手续。请假两周以内的,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秘书备案。请假两周以上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三、教师办理调课的具体程序:

1、教师本人自行到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详细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2、教师本人将填好的《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交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教师本人最迟于所调课程的前一个工作日之前将签批好的《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交由学院教务秘书处登记备案,由教务秘书统一安排调课,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课程调整通知单》,一份发给调课老师,一份发给调课班级并通知学生。

4、任课教师若因急病或突发事件不得不停当天课程,并且来不及办理调课手续者,须报告学院负责人,学院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教务秘书可直接通知班级学生。调课的相关手续在事后三天内补办,当事人因故无法及时办理后补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三、其它  1、任何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未办理调课或调整教学任务手续而擅自调整的,一经查实,学院将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未尽事宜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本管理规定办法2017年2月1日经国际学院讨论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国际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学院


国际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