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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停课、考试(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12-03浏览:549设置

各位老师: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停课、考试及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1月7日,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8日至10日,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巡考。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时间(2020年1月1日)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完成既定教学任务。

二、试卷命题、保管、批阅及课程考核

    1.加强对试卷考前的审核,系(教研室)负责试卷的初审,学院分管教学领导进行复审。重点审核试卷的题型、难度、题量和知识点分布及权重,对审核不合格的一定要返还整改,保证命题质量。

    2.向学院提交题型、难度、题量、知识点分布及权重均相似的A、B两套试卷,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从A、B两套试卷中选择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留存学院作为补考试卷。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处网站公布的样式。

    3.加强考前试卷打印、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4.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考试要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阅卷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在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上登记考试成绩,进行课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三、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17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阅卷,并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加强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的过程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学院要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监考时务必配带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监考证;在开始考试前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舞弊,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学生证(或护照)参加。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doc

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doc

课程考核记录表.xlsx

试卷分析表.xlsx

试卷命题及审核记录表.doc

试卷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