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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时间:2023-01-01浏览:272设置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目的是为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世界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本土汉语教师和大学中文专业学生来华学习。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和四周研修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一学年研修生人民币2500元/月,资助期限11个月;一学期研修生人民币2500/月,资助期限5个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人民币2500元/月,资助期限4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资助期限2年。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完成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6.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详情参见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http://cis.chinese.cn/Account/Proceduresfor。